為進一步凈化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含民辦,下同)招生秩序,規范招生行為,近日,邯鄲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嚴禁普通中小學校提前招生。
邯教〔2019〕52號
邯鄲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嚴禁普通中小學校提前招生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體局),市直中小學校:
近日,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嚴禁普通中小學校提前招生的通知》,通知中對我省部分地區個別學校不顧教育部門三令五申,頂風違紀提前組織初中招生活動,破壞了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態,造成不良影響,予以全省通報。為進一步凈化我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含民辦,下同)招生秩序,規范招生行為,現將省教育廳《關于嚴禁普通中小學校提前招生的通知》的內部明電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抓好落實,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格落實并執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政策。各公辦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嚴禁普通中小學校提前招生“六嚴禁”。各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關于嚴禁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暨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招生行為的通知》(邯教〔2018〕962號)要做到“八嚴禁”“六不準”。對外地學校,公然違背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來邯進行招生宣傳和招生的,一律取消其在邯鄲市的招生資格。同時,繼續堅持并深化“電腦派位”與“面談”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改革,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確保學生入學有序、陽光招生。
二、建立健全各項招生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承諾備案制度。各縣(市、區)應組織中小學校簽訂年度招生工作承諾書,就規范中小學招生行為相關事項做出承諾,承諾書要求一式兩份(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各一份)。二是建立舉報和受理制度。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通過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招生舉報電話和網址,按省教育廳要求明確相關內容。三是規范檢查制度。市教育局將隨機對各縣(市、區)和市直中小學開展隨機檢查和受理舉報檢查。各縣(市、區)也要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要求,建立相應的招生管理制度,對違規招生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并將查處結果報市教育局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
三、嚴肅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嚴格落實“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和相關負責人的監管責任。凡公辦學校參與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招生行為的,予以全市通報,對校長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嚴肅問責。涉及學校干部和教師的,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并進行批評教育,依規依紀予以處分。對于民辦學校違反“八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考試或變相進行違規招生的行為,一經查實,一票否決,學校當年不得參與評優評先;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責任人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對校外培訓機構違反“六不準”,已辦理辦學許可證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不達標的,視情況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處罰;未辦理辦學許可證的,責令其停止辦學;對培訓機構的舉辦者,嚴肅問責,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邯鄲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