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場外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出臺
嚴禁未取得營業執照或食品小攤點備案卡從事蔬菜銷售活動
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趙春輝 記者喬賓娟)日前,邯鄲市在全省率先出臺《蔬菜場外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蔬菜市場秩序,鼓勵和引導市場外蔬菜銷售者就近進入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從事經營,建立蔬菜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該《辦法》明確,縣(市、區)級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蔬菜場外交易清理整頓及食用農產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市政府食安辦負責牽頭指導,各縣(市、區)政府食安辦負責具體工作。鄉(鎮、街道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從事蔬菜銷售的食品小攤點備案工作。蔬菜銷售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銷售活動,保證銷售的蔬菜質量安全。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禁止未取得營業執照或食品小攤點備案卡從事蔬菜銷售活動、銷售高毒劇毒農藥、重金屬超標以及銷售無產地證明或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蔬菜等影響市場公平交易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城市戶外公共場所以外區域,未取得備案卡從事蔬菜銷售的小攤點。依法打擊路霸、菜霸、強買強賣等影響市場自由交易以及種植、銷售含高毒劇毒農藥殘留蔬菜產品涉嫌犯罪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