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一名女性駕駛人駕車闖過交警檢查點,被前方警車截停后,棄車再跑,執勤民警將該駕駛人攔住后對其酒駕行為予以處罰。
邯鄲交警開發區大隊民警在世紀大街設卡進行酒駕查處活動,22時左右,一輛黑色越野車加速闖卡,被前方布控的警車攔停,一名中年女性從駕駛室出來,棄車拔腿就跑,被應聲趕來的民警攔住。隨后,該女性駕駛人先是以頭暈為由拖延時間拒絕接受檢查,后又不斷道歉,企圖讓民警網開一面。在民警多次嚴詞拒絕的情況下,該駕駛人明白逃脫處罰無望,接受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1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民警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