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大隊民警在叢臺路東段巡邏中,發現一輛外身嶄新的出租車在道路緩慢前行,來回變換車道。民警察覺該車異常,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檢查發現,駕駛員還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民警在現場對該車駕駛員進行了詢問,駕駛員告訴民警,駕駛證件還在考取之中,今天坐著朋友的車出來辦事,在路上,二人覺得該路段車少人稀,便駕駛車輛練起了車,沒想到被交警查個正著。
最終,民警對駕駛員及副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二人做出了處罰。
蜀黍想說: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必須依法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駕校學員練車,要使用教練車,駕校教練隨車指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規定區域進行訓練。
NO.2 男子酒駕被查痛哭求放過:真的不想再考試了!
近日,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民警在中華大街叢臺公園東門設卡,對酒后駕駛專項治理時,一輛白色SUV在到達治理點時,有強行闖卡意圖。民警攔下后要求司機熄火下車接受檢查,隨后,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5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并扣留機動車。駕駛人聽到自己半年不能開車,并且需要考試才能恢復的事實后,一時間無法接受,深夜在馬路上痛哭起來。
駕駛人哭著說道:“哥我求求你了,把我駕照給我,我不想再考試了”。
蜀黍想說:與其酒駕后后悔,耍賴,向民警求情等等行為還不如從一開始就不要酒后駕駛。
NO.3 男子“套牌” 被民警現場逮著
12月5日下午3時20分許,邯鄲交警冀南新區大隊民警在新區工業園區內巡邏,當巡邏至誠信路路段時,發現前方一輛棕色長安鈴木車,司機正蹲在車后牌照那擺弄著什么東西,當民警走近一看,令他們哭笑不得的是,司機正一手拿著透明膠帶,一手拿著一張打印好的牌照紙,正準備往后牌照上粘貼,民警在后面看得清清楚楚,便從司機手中收回了牌照紙貼,司機也沒想到一眨眼功夫,交警竟站到了自己身邊。當民警檢查該車時,前牌照已經粘好,原車號牌為冀DP58**,打印好的是冀D567**。隨后,民警依法對其車輛進行暫扣,并將駕駛員帶到大隊進一步調查核實身份信息,通過公安網查詢,該男子遲某,山東蓬萊市人,竟然還屬于無證駕駛。
最后,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無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兩項違法行為對司機進行了處罰。
蜀黍想說:有些司機為了躲避電子警察,套用他人車牌號牌。你以為這樣做就能逃避處罰嗎?NONONO!蜀黍奉勸各位司機朋友們不要模仿。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