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受罰后,應吸取教訓
從而提升自己
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然而,有人卻知錯不改
11月30日10時30分許,冀南新區大隊民警在107國道黃鼠村高架橋附近的新區環保檢測點執勤,對過往的大型車輛進行尾氣檢測,此時,一輛牌照為冀DM****的紅色客運車輛緩慢向檢測點駛來,民警示意該車輛接受檢查,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當民警看到駕駛證上顯示岳某,A2準駕車型,磁縣林坦鎮人。民警便想起了熟悉的一幕。
原來,早在2012年,民警執勤時,因該車超員被民警當場查扣,當檢查證件時,發現該司機竟然偽造駕駛證,被民警以偽造駕駛證進行了處罰?,F在看到司機駕駛證時,民警察覺該司機的駕駛證存在問題,便將司機帶回大隊進行詳細查詢。經公安網查詢,該司機真實信息為王某,磁縣林坦鎮人,初次領證日期在2014年,準假車型為B2。在場民警大吃了一驚,該駕駛員竟然又偽造了駕駛證,駕駛中型客車,而且還與準駕車型不相符。最后,民警按照偽造駕駛證和準假車型不相符兩項違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