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邯鄲市停車管理辦法》出臺進程,12月6日晚,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陳玉建組織市城管執法局有關處室和局屬市政工程管理處,市公安局秩序支隊、交警支隊、各區公安分局,市房管局,市發改委,規劃局,人防辦等主管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再次專題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的《邯鄲市停車管理辦法》(修訂稿),市政府副秘書長劉永昌參加會議。
調度會上,市公安秩序支隊支隊長吳巖,首先就近期停車管理工作進展及《邯鄲市停車管理辦法》(修訂稿)修改完善情況做了詳細匯報。自備停車場是解決主城區范圍停車的一個重要環節。自備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區內部停車場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針對修訂稿中新添加的第四章“自備停車場”問題,與會成員逐條進行了研討,積極建言獻策,廣泛發表意見和建議。
市房管局及人防辦相關負責人就充分挖掘小區地下停車場和彌補地上停車位不足等問題也提出了多項觀點和建議。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陳玉建指出,以試點推動整體,積極推進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停車平臺的建設與管理,統一管理全市停車場泊位信息數據,逐步取消人工收費,實現停車資源共享。對于不備案的停車場及不按時停車繳費的駕駛人,將嚴管重罰,列入停車信用黑名單。在滿足城市機動車停車位的同時,必須優先考慮非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讓非機動車有停留空間。
來源:民生大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