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交警機動執勤大隊的民警在中華大街和叢臺路交叉口進行夜查時,攔下了這名駕駛員。駕駛員身上散發出陣陣酒氣,民警懷疑他有酒駕嫌疑。經檢測發現該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毫克屬于酒后駕駛。
面對檢測數值,駕駛員也坦然承認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可說起這酒駕的原因,駕駛員表現出很委屈的樣子。駕駛員解釋稱,自己很清楚喝了酒是不能開車的,但是因為有急事,又覺得這么晚交警應該已經下了班,于是才心存僥幸,深夜酒駕上路。不料,駕駛車輛剛開出沒多遠就被民警查到。面對這位知法犯法的駕駛員,民警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其飲酒后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拖移車輛的處罰。
(交通全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