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九點三十分,機動執勤大隊三中隊的民警在復興路與前進大街設卡對過往機動車進行治理時,一輛黑色豐田轎車的號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從民警的執法記錄的畫面中可以看到,這輛號牌顯示的是冀D0N818,但當民警仔細查看時,發現這幅號牌中數字“0”的右下角顏色有異常。當民警用手觸摸時,發現數字“0”的右下角粘貼著兩段藍色膠布,隨后民警摘下所粘貼的膠布,看到數字“0”的真實面目是字母“Q”。為了確認該車輛的真實號牌,民警現場對車輛進行核實。經核實得知,號牌為冀D0N818的是一輛白色奇瑞轎車,而號牌為冀DQN818才是這輛黑色豐田轎車的真實號牌。面對確鑿的證據,駕駛員神情慌張。
在民警的耐心的詢問和告誡下,駕駛員對其涉嫌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稱自己在號牌上動手腳,是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才出此下策,以為自己的遮蓋天衣無縫,不料還是被民警查獲。最終,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員違法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