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人民路和中華大街交叉口附近,當時駕駛員見到有交警,慌忙掉頭轉彎將車停在便道上,見到這一異常情況,民警趕緊跑了過去。駕駛員是一位小伙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民警要求其出示證件,但駕駛員神情慌張,說話也吞吞吐吐,而且遲遲不肯出示證件。
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為46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面對檢測結果,男子卻顯得有些慌了手腳,試圖私自給民警錢財來逃避處罰,民警當即制止了駕駛員的行為,并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駕駛員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悔不當初,并端正態度,接受處罰。
最終,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員飲酒后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拖移車輛的處罰。現場,駕駛員在接受處罰的同時,還向在場的民警表示歉意,并感謝民警對自己一時沖昏頭腦做出的行為的批評教育,同時也表示今后不再違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