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邯鄲交警站前大隊民警在高鐵站南門執勤時,沿叢臺路由東向西駛來一輛紅色汽車,從前面看該車一切正常,車從民警面前駛過以后,民警看了一眼車尾部,馬上意識到不對勁。因為車前面懸掛的是普通藍色號牌,但是車尾部懸掛的是綠色新能源號牌,民警立即通過對講機呼叫高鐵橋下的執勤民警,對該車進行了攔截。
車上是一名女性駕駛員,這名駕駛員被攔停后,還是一臉茫然,當交警讓其下車看看車前面的號牌時,她才恍然大悟,交警對車輛仔細查看后發現,這是一輛新能源電動汽車,懸掛的也是新能源牌照。但是,不同的是,車的綠色新能源前牌照外面用書夾夾了另外一個藍色牌照,這個藍牌照的四個螺絲孔還用剪刀剪掉,剛好卡在綠色牌照外面,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問題。
駕駛員連忙向交警解釋:我是為了進小區才掛上去的。他們居住的小區地下車庫門禁是車牌自動識別系統,只有繳納過車位費用的車牌才可以進出小區,一夫妻兩輛車,只繳納了丈夫車牌的費用,為了讓妻子的車也能進出小區,就想出了“共享車牌”的妙招,于是復制了一塊與丈夫車牌一模一樣的號牌掛在車頭。
該行為屬于“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員進行了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