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支隊機動執勤大隊民警在人民路與土山街交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黑色奔馳轎車由西向東疾駛而來,執勤民警示意停車,司機不但不減速,反而猛加油門,沖向民警,欲朝東逃竄。“由于車速較快,我躲閃不及,被肇事車輛頂在前擋風玻璃和引擎蓋上。當時我緊抓著雨刮器,用力拍打引擎蓋,大喊‘停車’,但駕駛員仍在加速,故意來回轉動方向盤,企圖從車上甩下我。”雖事發過程僅幾秒時間,民警回想起當時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當時,正在檢查其他車輛的同組民警一邊開警車緊跟其后,一邊聯系沿線執勤警力進行堵截。肇事司機將民警頂在引擎蓋上向東行駛了八九十米,直至趕來的交警兩面夾擊才將該車逼停。民警立即將駕駛人控制,將引擎蓋上的民警救下時,他的胳膊、膝蓋等多處擦傷。同事將其送往附近醫院就診,經檢查多處軟組織挫傷。
一身酒氣、神情恍惚的駕駛人姓王,28歲,邯山區人。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體內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66毫克,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駕駛員對自己與朋友相聚喝酒的事實供認不諱。由于王某涉嫌故意襲警,情節嚴重,民警將王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移交至叢臺區刑警中隊作進一步審理。
通過警方立案偵查和取證,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致使執勤交警輕微傷,應當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警方依法對王某予以刑事拘留。由于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機動執勤大隊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一次性記滿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并扣車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