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公交優先示范城市建設,是貫徹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方式,也是緩解交通擁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行動。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創建期為兩年,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將在政策、資金等方面,對創建城市給予指導和支持。
要求創建城市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加快啟動公交場站建設工程、綠色車輛應用工程、公交信息化建設工程、安保設施建設工程及服務質量提升工程5項工程建設。
到2020年底實現公共汽車電車進場率達到100%;萬人公共交通車輛保有量達到15標臺以上;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40%以上;建成區公交專用車道長度達到55公里以上;
建成區公共交通站牌(亭)500米覆蓋率100%;公交電子站牌在現有基礎上提高30%;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90%以上;交通一卡通使用率(包括非現金支付)達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