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17時許,雞澤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城關鎮三里莊村“兩委”選舉現場酒后鬧事,致使該村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接警后,雞澤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當場控制嫌疑人。
經調查,嫌疑人張某某醉酒后到三里莊村“兩委”選舉現場故意辱罵,并在投票箱處阻礙選舉,拒不服從工作人員勸離、安排,故意擾亂村“兩委”選舉正常進行。
9月27日,雞澤縣城關鎮派出所經報縣公安局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張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
雞澤縣警方表示,任何破壞依法進行選舉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