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稱,生態環境部對國控站點檢查時發現,7月2、6、7日有非運維人員進入邯鄲市礦院國控站點采樣區域。
經查核實,邯鄲磁縣樂家保潔有限公司的兩名臨時雇傭人員王俊相和刁青申對國控點位有關規定不清楚,7月2、6、7日擅自進入安裝有大氣監測儀的礦院樓頂進行保潔,并進入自動監測站房20米內范圍內灑水作業。該行為干擾了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活動正常進行,屬于嚴重違規行為。
針對上述問題,邯鄲市政府對邯山區主管環保副區長給予通報批評;對邯山區環保分局主持全面工作的書記給予誡勉談話;對邯山區環保分局環境執法大隊隊長給予警告處分。
同時勒令磁縣樂佳保潔有限公司清退誤入警示區的保潔人員王俊相、刁青申,對磁縣樂佳保潔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萬元。
通報稱,邯鄲礦院國控站點受到人為干擾,暴露出有些地方尚未構建起預防和懲治環境監測弄虛作假行為的長效機制,不能確保環境 監測獨立運行不受干預,邯鄲市有關部門對國控站運維疏于管理和防范,監管不到位。
各地要引以為戒,嚴格按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落實 相關責任,確保我省環境監測數據客觀準確、真實可靠。
(來源:河北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