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6日13時許,魏城鎮派出所接到縣局指揮中心指令稱:魏縣孔融讓梨公園一名婦女輕生跳水。接到指令后,縣局黨委委員、魏城鎮派出所所長張振,指導員房希鵬帶領在所的干警迅速趕到現場展開營救。民警到場后發現,輕生女子已向河里走去,并且水漫過了其腰部。據了解,該河道中心水域有4米多深,若該女子再向前邁出一步,隨時有滑入深水區的危險。民警邊讓輕生婦女親屬做該婦女的安撫工作,防止其繼續向河中心移動,邊制定營救方案、籌備救生衣和救生圈等急救設備。
13時20分左右,救援民警瞅準時機,一聲令動,紛紛穿戴救生設備跳入河水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輕生女子背后將其牢牢拽住拖至岸上。民警將該婦女送至家中。據民警進一步了解,該女子叫李某霞,系魏縣魏城鎮某村人,從北京務工回到家中后因瑣事與親屬發生矛盾爭執,遂賭氣跳河輕生。經過民警做李某霞的思想工作,其思想情緒已穩定。
(魏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