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晚上24時,機動執勤大隊四中隊民警在人民路與東柳大街設卡對夜間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一輛面包車在駛進治理點時突然拐向非機動車道,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將其攔截。隨后,面包車駕駛人緩慢地搖下車窗,面對民警的檢查,神情慌張且一臉尷尬地笑著,當民警問其為何在此停車時,駕駛人說是為了等人,此時民警發現該駕駛人有些面熟,順便看了看該車的牌照號,民警瞬間回憶起在8月9日晚上,就是這位駕駛人,也是這輛車,而且還是這個地點,被在場的民警教育并處罰。當時開具的違法行為有兩項:一是面包車客貨混裝,載客的同時還裝載了10余只山羊;二是私自改變車輛內部結構,為方便拉貨將車座拆除。
通過剛才該車不正常的行車軌跡以及駕駛人緊張的神情來看,這次也不例外,一定還會有問題出現。民警細心檢查,發現該車尾部下沉嚴重,當即讓駕駛人打開面包車的側門和后門,不出所料,車里一排排座位再一次不見蹤影,一只只宰殺好的山羊又被塞進車內,更厲害的是,這次不是10只,而是20余只。
不但沒有吸取上次的教訓,反而越裝越多,肆無忌憚地屢屢觸犯法律底線。民警現場對其開設“普法課堂”,嚴肅認真地為駕駛人上了一堂的法律教育課,駕駛員深刻檢討、悔不當初。最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罰款500元、責令恢復原狀的處罰;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的,對其進行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要求其當場消除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