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17時許,涉縣大隊民警正在路上巡邏,當巡邏至狀元街與龍南路交叉口時,發現路邊綠化帶旁地上坐著兩個大約十二、三歲的小女孩,臉上、胳膊、腿上都有傷口,血一直往外流,旁邊還有摔倒的電動車。民警立即上前詢問,得知兩人家住金源小區,由于騎車速度較快,操作不當摔倒在路邊。民警試圖讓她們站起來活動一下看是否能動,發現其中一女孩腿疼得不能站立行走,便詢問女孩家人聯系電話,并打電話向其家人告知情況,同時立即撥打120救護車。民警怕因骨折或者等待救護車時間過長造成別的傷害,便將受傷女孩扶上警車送往醫院。
到達醫院后,女孩被推往急診室進行仔細檢查。民警等到其家人到來之后,才繼續去巡邏。晚上21時許,受傷女孩家屬給民警發來信息,稱孩子沒有大礙,這時民警懸著的心才放下來。
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意識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危害,要監督和教育孩子,切勿讓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