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有輛車用紙箱子遮擋前后牌照。”8月16日上午,站前大隊民警張亞輝在高鐵站南門執勤時,一騎電動車的群眾報警稱。果不其然,張亞輝順著群眾指向,一輛黑色榮威汽車后牌照被白色紙板遮擋了中間兩位數字。他驅車追去,同時聯絡崗區警力設卡攔截。至秦皇大街中段,此車將拐入小路時,張亞輝將其攔停,查看前牌照如出一轍。當日限尾號數字“1”和“6”,駕駛人的汽車車尾號恰為“1”,為逃避罰款,當事人故遮擋了號牌尾數“1”數字,屬于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駕駛證12分;又因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對其處以50元罰款記駕駛證1分,并暫扣機動車,共計罰款250元。
8月16日遮擋號牌車輛。苗文金供圖
無獨有偶。8月22日16時18分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白色寶駿汽車行駛至東環路與誠信路口非機動車道上,突然停下,駕駛人用黑膠帶遮擋前后牌照尾數。現行至東環聯紡路口,欲沿聯紡路向東行駛。
支隊指揮中心命站前大隊民警前去查驗。在聯紡路高速橋附近,站前大隊民警尋找到此車,尾隨而行的同時,通知前方路口布控,力爭攔截。而此車仿佛有警覺,在秦皇大街叢臺路口南300米處,駕駛人下車至車后將黑色膠帶扯下,副駕駛上的一女子走至車前,也將前號牌黑膠帶撕下,兩人上車后若無其事向前行去。
8月16日遮擋號牌車輛。苗文金供圖
布控交警馮云雷等將其攔下,詢問情況,駕駛人死活不承認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事實。人常說,“百密必有一疏”,民警在此車手剎位置發現了黑色膠帶。駕駛人才承認,當日限行“0”和“5”兩個數字,自己車尾號為“5”,為逃避電子警察抓拍,故想出此法,誰曾想聰明還是被聰明誤。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駕駛證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