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號牌
駕駛人是花樣百出
有VIP的
有紅布的
有各種紙質的
真是煞費苦心
近日,邯鄲交警站前大隊民警張亞輝在高鐵站南門執勤,一輛電動車匆匆忙忙的從自行車道沖著警車就過來了,他敲敲窗戶對交警說:交警同志,那邊有個車用白紙箱子把他車的前、后牌照擋住了。
這時監控畫面顯示,一輛黑色小型汽車剛好通過監控下方,但是他的后牌照被一張白色硬紙板擋住了中間幾個數字。交警張亞輝順著群眾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了這輛故意遮擋號牌的汽車,他立即啟動警車,調頭向該車駛去,并用對講機向大隊二級平臺報告,請求崗區執勤同事在前方設卡攔截。
在秦皇大街中段,違法車輛想左轉進入小路,交警趁這個機會,順利將該車攔停。當交警讓司機下車看牌照是怎么一回事兒時,司機先是說:哎呀,你聽我解釋,這是孩子玩兒嘞,塞里邊啦。當交警回警車拿對講機時,司機趕緊跑到車后邊把后牌照上的白色紙片摘了下來。然后,向交警說:我錯了我錯了,我這不是故意的。這時,車后座上下來一名七八歲模樣的小男孩兒。外面飄著小雨,風又特別大,交警安撫孩子先上了車。然而司機卻不出示證件,一直在打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該司機的行為屬于: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2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2款第1種行為、《法》第90條、《省辦法》第77條第2項。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駕駛證12分;又因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對其處以50元罰款記駕駛證1分,并暫扣機動車。共計罰款250元,記駕駛證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