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7日的報道中,記者針對北湖十六峯小區業主小菜(化名)對物業收費的質疑,專門向叢臺區房管局進行了咨詢,明確得到叢臺區房管局物業辦主任黃雪強的回復,根據相關規定,湖泊管理費、毗鄰財產保護費、裝修保證金是不允許收取的。同時,記者于8月6日17時05分,針對該小區的收費問題,向邯鄲市價格監督服務熱線12358進行了反映。
記者接到叢臺區蘇曹鄉宣傳委員趙華軍的電話,趙華軍告訴記者,8月8日,針對記者的反映,叢臺區政府接到12358熱線轉辦事項,同一天該區政府交代北湖十六峯小區所在轄區的蘇曹鄉調查核實此事。當天,蘇曹鄉鄉長李宏偉立即召集包村干部趙華軍、劉二莊社區干部、該鄉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調查組對北湖十六峯物業收費情況進行核實,發現其收費確如《北湖十六峯業主質疑不明費用》稿件中業主小菜所列項目。對此,該小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靳經理解釋說,之前與部分業主代表進行了商議才收取了相關費用。隨后,蘇曹鄉調查組將此事轉交給叢臺區房管局物業辦與叢臺區發改局。
叢臺區房管局物業辦、叢臺區發改局會同市發改委對該小區物業公司收費情況再次進行調查,發現該小區確有違規收費情況。之后,叢臺區房管局物業辦、叢臺區發改局會同市發改委分別約談了該公司靳經理。房管、發改兩部門責令其向已繳費業主退還毗鄰財產保護費、裝修保證金,并保證不再向未繳費業主收取這兩項費用。同時,該小區收取樓道照明費每戶每年50元,據叢臺區房管部門稱,按照相關規定,已責令該小區物業公司降至規定標準,每月每戶收取3元,一共36元;湖泊管理費、庭院照明費兩項費用暫停收取,待房管部門根據相關法規文件商議后,對于是否收取費用再做定奪。
8月20日,小菜致電記者稱,自己已經領到退還的毗鄰財產保護費、裝修保證金。同時,有部分業主在北湖十六峯小區業主群內表示,也已領到退還的毗鄰財產保護費、裝修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