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2日,磁縣公安局賈壁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賈壁鄉某村歌舞團在賈壁鄉新華村演出時,LED顯示屏被喝了酒的李某某無故砸壞。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經民警現場了解到,李某某(男,48歲,磁縣賈壁鄉人)酒后路過歌舞團演出場地時,無故用酒瓶將歌舞團LED顯示屏砸壞,并辱罵歌舞團演出人員,后被群眾勸阻。因當時觀看演出群眾較多,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派出所民警通過詢問演出人員和觀看群眾,固定違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違法證據后,依法將違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傳喚至派出所。
經依法約束其酒醒后,違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實交代了其酒后無故將歌舞團LED顯示屏砸壞和辱罵演出人員的事實。
行政拘留所中,違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看到民警執法記錄儀中自己酒后的丑態,悔恨不已,無言面對………
民警提示:
飲酒要有度,朋友相聚不可過分勸酒。如有人醉酒,同行人員應安全護送其回家,防止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