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叢臺區公安分局光明橋派出所在排查某寫字樓時發現了某公司的貓膩。
8月6日,光明橋派出所所長林成坡帶領輔警周曦、田飛排查到轄區某大廈寫字樓時,發現該大廈內有一家金融公司,林成坡所長帶隊進入檢查后發現該公司負責人說話含糊其辭,也拿不出正規營業執照,聲稱自己是旅游開發公司,后負責人又說自己是剛來打工的不了解情況,光明橋派出所檢查了每間辦公室后,在最里面房間內發現一個小黑板,上面寫有疑似傳銷模式的金融信息,后對公司所有人員進行了登記,又排查出講師兩名,林成坡所長迅速聯系叢臺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經偵大隊隊長商波濤與副大隊長陳震帶領民警迅速到達現場,聯合光明橋派出所共同處置。
經初步核實,該公司法人吳某,2016年8月在武安市注冊一家旅游開發公司,目前公司尚在籌備當中,不具備金融經濟類資質,該公司系全國總部,涉嫌傳銷,現已移交叢臺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做進一步審理。
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切實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防止成為傳銷鏈條的一環,從上當受騙者成為參與傳銷的違法人員,損害個人信用和聲譽;要應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要被所謂“快速致富”誘惑;要慎重尋找投資對象,選擇網絡加盟商、渠道商之前,要仔細查詢其登記注冊、經營資質等基本信息,認真分析判斷所謂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經營規律。要多方了解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基金、股權等,應通過證監、銀監、工商等部門核實,了解國家對其是否設定準入門檻、有無限制性規定等。對發現和掌握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可積極向當地工商、公安機關反映。
警方警示: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其權益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