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當即設卡,在中華大街與人民路交叉口將其攔截。當民警請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車證時,駕駛員稱:“駕駛證未隨身攜帶,行車證因車輛未年檢,在途徑馬頭冀南新區時已被交警查扣,車上有病人需要去醫院就醫。”民警隨著男子手指的方向看見后排座位上有一位年紀約五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面部有創傷,而暫時包扎傷口的紗布已被鮮血滲透,順延流到脖頸處。情況危急,需要緊急送醫。民警了解情況后立即向大隊指揮中心匯報,請求開辟綠色救援通道。并讓駕駛員下車,坐在副駕駛,自己駕駛車輛先送傷者就醫,僅用時四分鐘便將傷者送至醫院,到達醫院后民警讓隨車人員陪同傷者就醫,駕駛員留下接受處罰。
情況雖然特殊
但法不容情
隨后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提醒駕駛員盡快進行車輛年檢,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部門提示,不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會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巨大隱患。駕駛此類車輛上路是對自己乃至他人交通安全極不負責的違法行為。很多司機對車輛年檢不夠重視,殊不知逾期未年檢的車輛,藏有重重隱患。機動車逾期不檢驗,無法及時發現機動車制動、轉向、燈光等安全系統存在的問題,不能及時保養和維修,上路行駛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