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為全市監察機關不留置
直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職務犯罪案件提供了范本
2018年5月16日,邯鄲市監察委員會將邯鄲市某糧油貿易總公司經理馮某涉嫌貪污案指定邯山區監察委員會管轄,同日邯山區監察委員會成立專案組對馮某立案調查,為全面、準確查明案情,專案組對馮某任職期間市級500噸大米、500噸面粉儲備糧輪換和200萬貸款收支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工作結束后,案件順利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是邯鄲市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后
法院首例開庭和首例宣判的案件
6月29日邯山區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件向區法院提起公訴,區法院分別于7月15日、7月26日就馮某貪污案進行了兩次公開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辯論及最后陳述環節,在大量、充分確鑿的證據面前,被告人馮某當庭認罪服法。
被告人馮某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0萬元,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馮某違法所得267.53萬余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7月27日下午,邯山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進行宣判,馮某認罪服判,并表示不上訴。
據悉,該案件的審查調查,在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法院之間配合銜接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為今后工作提供了范本,同時也在實戰中檢驗了監察體制改革后“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