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23時許,冀南新區分局馬頭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呂某報警稱,其丈夫對其施行家庭暴力。接警后,民警申風彬立即帶領輔警李寧、徐海晨、李宏等3人趕到現場處警。到現場后,呂某的丈夫劉某正在用力踹門,同時大聲叫罵,看到民警后,仍情緒激動的向民警扔啤酒瓶,民警耐心對其勸阻,但劉某不僅不聽,反而侮辱、謾罵出警人員。在民警試圖將劉某帶離現場的過程中,劉某極力反抗,將輔警徐海晨的左小指咬傷。
分局立即組織紀委、督察、治安等單位民警開展維權和調查取證工作。經查,劉某妨害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目前,劉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