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跑?”面對交警的詢問,男子低頭不語。民警從其身上聞到濃烈的酒味,懷疑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立刻讓其呼氣檢測酒精。男子出奇淡定,既不說話也不服從指令,至始至終默然對待。對此,執勤民警多次耐心地勸說教育,男子不予配合,仍默不作聲。
僵持數十分鐘后,民警在警告三次無果的情況下,民警欲強制帶男子前去醫院抽血化驗。“稍等!”這時沉默男子破天荒開了口,思索一番后,接受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為34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核查其相關證件,要求男子在開具的酒檢法律文書上簽字,男子陷入了沉默。執勤民警再次對其陳述不配合執法的利害關系,男子感覺自己無法逃避處罰,只好承認自己酒駕及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
最終,男子在民警的嚴厲批評教育和耐心勸導下,男子徹底意識到所犯下的嚴重錯誤,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