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17年8月,他在當地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東風雪鐵龍愛麗舍出租車。可還沒到一年的時間,車子竟三番兩次的出現故障。5月中旬,張先生發現車故障燈常亮,同時汽車起步緩慢并伴有雜音,就在他去4S店檢修時,問題來了。“上周,我去4S店做檢修,維修員告訴我,車子的三元催化器壞了。”
三元催化器,是凈化汽車尾氣的關鍵部件。三元催化器一旦出了故障,車子的尾氣排放就會有問題,甚至會像拖拉機那樣吐黑煙,造成車動力性能下降、燃油消耗增加、排放惡化等。張先生這輛車,三元催化器的保修期限是2年或5萬公里。無論是時長還是里程,都在保修范圍內。可是,4S店的說法卻讓他大吃一驚:“工作人員告訴我,不保修。要換,除非我自己掏錢!”
明明在保修范圍內,4S店為啥不給換?據4S店相關人員給出解釋,三元催化器故障,大多是因為“油品問題”或“使用方式不當”造成,非質量原因,廠家一律不予更換。4S店表示可以免費幫張先生清洗兩次。
4S店的說法,讓張先生很惱火。“我每次加油,都在國營正規加油站。那些路邊的小店,我從來不去。”盡管如此,張先生還是拿4S店“油品問題”的說詞毫無辦法。“難道我只能自認倒霉?”
事實上,類似張先生這樣,明明車子還在保修期內,卻被4S店以各種理由推托的情況還有不少。而“油品問題”、“車主使用不當”、“外力產生”等看似冠冕堂皇的說詞,車主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當地一位資深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消費者關于質量的疑問,商家有責任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既然4S店認為,張先生的車子出現問題,是“油品問題”或“使用方式不當”造成,那么,4S店必須作出明確的書面解釋。另外,確定合同里面關于一年質保期內的范圍,如果符合更換條件,商家應履行責任。
(燕趙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