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南堡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去年在邯鄲市某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汽車,當時經銷商要求該消費者購買全套保險,并繳納3000元的續保押金,在指定地方購買了保險,經銷商承諾次年將3000元續保押金退還給孟先生。今年4月中旬到期后,當消費者來到該4S店要求退還押金時,商家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消費者數次往返臨漳和邯鄲,與4S店交涉無果后,無奈之下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尋求幫助。
接訴后,南堡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汽車經銷店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執法人員向該店負責人認真講解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先后經過三次調解,經營者認識到了錯誤,立即將押金3000元人民幣退還到消費者手中。消費者接到退款后,特意趕到南堡分局,感謝執法人員多次調解他與4S店的消費糾紛所做的努力,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真負責、高效服務的工作效率表示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