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
有可能是唐僧
從天而降的也不一定是林妹妹
而是……
這不,最近叢臺公安的蜀黍們在巡邏時,一位特殊的“客人”從天而降,還受到了民警的“特殊照顧”。
4月15日,叢臺區公安分局黃粱夢派出所值班民警谷少勇在帶領輔警巡邏至北湖公園時,一個黑色的影子突然從頭頂飛過,像迫降的飛機似的,跌跌撞撞地落在了草坪上。
被嚇了一跳的谷少勇定睛一看,一個鴨子模樣的禽類在地上艱難的爬行,會飛的野鴨子?從天上掉下來的?別是什么保護動物吧?谷少勇隨即上前查看,發現“鴨子”的翅膀似乎受了傷,無法飛翔,只好落在草坪上。
受到驚嚇的“鴨子”一見到有人靠近就擺出攻擊姿態,巡邏人員只好帶上防護手套將鴨子抱起帶回派出所,同時聯系相關單位說明情況,并將照片發送過去進行確認。
經專家鑒定,這只“野鴨子”名叫豆雁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由于天色已晚,民警只好將豆雁留在派出所內過夜,并安排專人悉心照料。第二天上午,谷少勇帶領輔警將這個在派出所住了一夜的“客人”送到相關動物保護部門進行救治。
科普
豆雁(學名:Anser fabalis)是大型雁類,體長69-80厘米,體重約3千克。外形大小和形狀似家鵝。上體灰褐色或棕褐色,下體污白色,嘴黑褐色、具橘黃色帶斑。
主要棲息于開闊平原草地、沼澤、水庫、江河、湖泊及沿海海岸和附近農田地區,有遷徙的習性,遷飛距離也較遠。豆雁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國家保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我們能為野生動物做些什么
發現捕獵、傷害、販賣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不法行為,要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公安、工商等部門舉報。遇到受傷的野生動物,主動與當地林業主管部門、野生動物救護部門取得聯系,讓它們得到及時救治。
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凡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陸生野生動物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陸生野生動物的;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 20 只以上的,都要負刑事責任的。
購買未經國家允許銷售的野生動物制品也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大多數人以為購買一根象牙、一張虎皮這種整件、大件才涉嫌犯罪。其實,哪怕是一串紅珊瑚手鏈、一個象牙吊墜這種小件,也被法律禁止。
警方溫馨提示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大家應自覺保護野生動物,遠離野生動物制品,如發現有人非法銷售野生動物制品,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