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叢臺區公安分局刑警十一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公司在三陵鄉某村附近種植的櫻花樹、海棠樹、法國梧桐樹樹苗被盜。接警后,中隊長張少波立即帶領民警趕赴案發現場進行調查。該案受到了區領導的高度重視,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曉波數次對該案進行了調度,刑警大隊大隊長白玉山親自帶領辦案民警上案并指導案件的偵辦。
辦案民警到達案發現場后兵分幾路,一方面對案發現場進行勘察,一方面展開調查走訪,并對案發主要路段的監控進行調取。
通過調查走訪發現在三陵鄉某風景區內有人在栽植海棠樹、櫻花樹和法國梧桐,而且種植數量、種類和被盜樹苗高度吻合。辦案民警立即趕赴風景區,對涉案樹苗進行清點、封存,并控制涉案人高某某。
經訊問,高某某只承認自己從陌生人處低價購買樹苗。辦案民警發現其供述漏洞百出,且風景區的監控遭到人為破壞,這引起了辦案民警的高度警覺。
辦案民警通過調取風景區周邊民用錄像,發現高某某在案發當晚從磁縣趕回風景區,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辦案民警發現在案發時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與賈某某、鐘某剛二人聯系密切,通過進一步偵查確定賈某某與鐘某剛二人也有作案嫌疑。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鐘某剛、賈某某交代:高某某是該風景區經理,鐘某剛、賈某某是風景區工作人員,為了豐富景區的植物樣式,但又不想花太多的錢,高某某便指使鐘某剛、賈某某盜竊樹苗約100多顆。
目前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叢臺公安一線辦案民警連續奮戰、積極工作僅用7天的時間破獲了這起受到區領導高度重視的盜伐林木案,體現了叢臺公安積極奮斗、履職盡責的精神。
在此,叢臺警方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切勿貪圖便宜,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