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邯鄲市邯鄲縣人民法院和叢臺區人民法院同時發布了《依法懸賞舉報有獎》的公告,針對兩起執行“老大難”案件向社會公開懸賞。其中一則“公告”顯示,申請執行人邯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叢臺東路支行與被執行人邯鄲市盛德技術玻璃有限公司、河北裕佳節能玻璃有限公司等人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執行標的暫計至2017年10月25日為本金500萬元。因被執行人邯鄲市盛德技術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保)、河北裕佳節能玻璃有限公司(被執行人王某安、王某節、王某超、吳某保)等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現依申請執行人邯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叢臺東路支行的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凡提供邯鄲市法院(電話:0310—8900980)尚未掌握,且真實有效的線索促使本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或通過所提供的線索找到被執行人王某安、王某節、王某超、吳某保等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債務的,本院將根據申請執行人的承諾,依照實際執行到位款項的10%支付賞金。
而叢臺區人民法院在“公告”中稱,峰峰礦區新華洗選有限責任公司、索某富、索某花、索某財、索某紅、索某彬拒不償還邯鄲銀行貸款本息526萬元,現依法懸賞舉報(電話:0310—3175059)其可執行財產,執行到位后,對舉報人按10%獎勵,并可招錄員工1人。
記者梳理發現,兩起案件尚未執行標的額為1026萬元,總懸賞金額為102.6萬元,如此高的賞金并不多見。
據悉,對于收到的舉報信息,法院將按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嚴格按照“公告”承諾兌現。同時,法院堅決維護舉報人的利益,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