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至31日,2018年貨運車輛市區通行證開始辦理。
據悉,2018年進市通行證有9種,具體是《供應通行證》、《摩托車通行證》、《小貨車通行證》、《公共設施搶險通行證》、《工程施工通行證》、《輕型物流車通行證》、《環境衛生通行證》、《商砼攪拌車通行證》、《大貨車通行證》。
辦理以上通行證者需提供以下手續,車主為單位的開單位介紹信,車主為個人的出具居委會介紹信;駕駛證、帶車輛照片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保險單原件及復印件;需辦理以上通行證者,行駛證車主必須為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高開區和原邯鄲縣(環城路以內主城區居住)的長期主城區住戶。車戶提供相關手續直接到窗口辦理,手續合格的予以辦理進市通行證,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車主為個人的必須本人持行駛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及上述其它手續到窗口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黃標車輛不予辦理進出市通行證。
辦理《小貨車通行證》、《摩托車通行證》、《供應通行證》的到轄區大隊辦理。辦理《公共設施搶險通行證》、《工程施工通行證》、《輕型物流車通行證》、《環境衛生通行證》、《商砼攪拌車通行證》、《大貨車通行證》的到支隊通行證管理辦公室辦理(西環路與復興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東)。
所有通行證全部免費辦理,提供手續齊全的按要求到辦證地點直接辦理,手續不全、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退回;為方便進出市的貨運車輛辦理通行證,所有需進入外環路農貿市場的綠色通道運輸車輛到各農貿市場辦證點辦理《農副產品臨時通行證》,(《農副產品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為三天);所有需進入物流園區臨時進出外環路的貨運車輛到各物流園區辦證點辦理《物流園臨時通行證》,(《物流園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為三天);所有需臨時進出市的貨運車輛到就近的邯鄲市各個進出市口的防控中隊辦理《臨時通行證》,隨到隨辦(《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為三天)。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所有通行證不再具備通行權,待解除管控后方可通行,管控期間啟用《應急管控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