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人民政府令
第163號
《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11月12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王立彤
2017年11月19日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維護法制統一,市政府決定廢止6件政府規章:
一、邯鄲市公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1995年5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995年5月3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44號公布,2002年10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2010年12月2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2013年1月1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修正)。
二、邯鄲市制止牟取暴利實施辦法(1995年8月2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995年8月8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公布,1999年1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2002年10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2010年12月2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修正)。
三、邯鄲市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2001年4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1年5月6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公布,2007年10月8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19號修正)。
四、邯鄲市節約能源監察辦法
(2007年7月3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8月3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17號公布)。
五、邯鄲市營業性演出管理暫行規定(2007年12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12月2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23號公布)。
六、邯鄲市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2013年3月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4月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43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