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夜間道路安全、減少危險的發生,近日,我市開發區交警大隊民警在開發區世紀大街與友誼路交叉口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逐車檢查;而就在檢查過程當中,一輛白色轎車進入了民警的視線。
眼前的這名男子,就是駛入檢查點的那輛白色轎車的駕駛人;民警告訴記者,民警之所以說懷疑駕駛員酒后駕駛機動車,是因為當民警要核實駕駛員身份時,聞到了駕駛員身上及車廂內有明顯的酒氣,于是民警便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面對民警的猜測,駕駛員聲稱自己是來停車的。既使只是來停車,但也不能酒駕。不過您是否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還需要通過酒精檢測后才知道,于是民警便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
而就在民警對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時,駕駛員到是主動承認自己喝了酒。不過他也表示,自己雖然喝了酒,但認為自己只是來停車,應該沒什么大礙。我說這位駕駛員,酒后會影響人的判斷力,因此雖然您只是停車,也會對道路埋下安全隱患。隨即檢測結果也很快出來了。民警告訴記者,該駕駛人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4毫克。最終,民警對駕駛員酒后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并暫扣半年的處罰。
此外,針對駕駛員聲稱自己喝酒后只是停車,并無大礙的想法,民警稱這是錯誤的;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只要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而駕駛員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仍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即構成酒駕;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指出,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在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其中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圍內,即使是酒后挪車、停車也可能構成酒駕;而處罰酒后挪車、停車則體現了法律法規對酒后駕車的零容忍,更是為了對駕駛員及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負責;所以如果駕駛員是喝了酒的情況下,就一定不要再開車了、哪怕只是簡單的挪車或者是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