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鄲市委
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邯鄲市進行了巡視。3月23日,省委巡視組向中共邯鄲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省委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充分體現了省委和省委巡視組對邯鄲的關心和愛護,是對邯鄲工作的巨大支持和有力促進。巡視組開出的“診斷書”和“體檢報告”,評價實事求是,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提出的意見建議精準深刻、語重心長,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符合邯鄲實際。邯鄲市委完全贊同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堅決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全力推進、務求實效。
(一)迅速行動,統一思想認識。巡視組反饋意見當天,市委迅速部署我市巡視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26日,市委書記高宏志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上級領導關于巡視工作的指示要求,領會把握巡視組反饋意見,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審議通過了我市《省委第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隨即以市委名義下發通知,要求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迅速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切實將全市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組的要求上來。
(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常委會對整改落實工作負總責。市委書記擔任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政府市長和市委副書記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其他常委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建立了《整改落實工作日常工作機制》,明確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個專項整改小組和各縣(市、區)的協調、調度、檢查、督導等工作職責,保證了整改工作有序銜接、高效推進。各縣(市、區)都及時成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進行整改。
(三)細化責任,明確任務目標。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三方面問題,市委堅持事事有答復、件件有回聲,對整改落實各項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為4個專項整改小組12個工作分組,分別由市委、市政府11名領導牽頭擔任責任領導,明確了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和目標措施等,將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頭,奠定整改落實工作堅實基礎。各工作組聚焦任務目標,堅持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逐項逐步有序推進,確保整改落實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四)督導調度,確保工作成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謀劃、推動整改落實工作。作為全市巡視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市委書記高宏志召開市委常委會后,多次指導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明確要求“盡快整改、盡早反饋”,“不達目的不罷休、不劃句號不撤兵”,進一步傳導壓力。市長王立彤針對巡視反饋整改不徹底的問題專門召開專題會議逐一“過堂”,推進問題解決。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調度巡視整改推進情況,針對發現問題下發提示卡、督辦函等,確保整改工作不降標準不偏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多次深入各縣(市、區)開展督導檢查,確保整改落實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市委堅持以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為導向,明確能馬上解決的立即整改;需長時間解決的系統性問題,不斷健全完善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實現標本兼治。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3方面23個具體問題,已完成17個,基本完成5個,未完成1個;采取措施77項,完善制度29個,挽回損失1520.56萬元,追責問責293人。
(一)關于巡視整改落實情況方面
1.關于“巡視整改責任落實情況”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負責整改任務的班子成員深入一線督導力度不夠”問題,明確整改工作由市委負總責,市委書記任第一責任人,常委同志分工負責,做到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負責具體整改任務的班子成員在調度部署工作時,深入部門、企業、項目等一線調研推進、現場辦公、督促整改,切實傳導壓力;堅持臺賬管理、責任到人,有效推進了整改任務落實。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問題整改標準不高,問責力度不大”問題,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要求的標準和節奏,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自我加壓、攻堅克難。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某項目未經公開招投標,擅自開工建設,處理追究責任人員級別偏低、處理偏輕問題,責成有關單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追責問責。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巡視整改持續發力的后勁不足”問題,堅持久久為功,安排專人專班跟進“老大難”問題和需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做到問題不解決、班子不解散。①針對“房地產非法集資”問題,5月1日組織8個督導小組對涉非房企項目的依法處置進展情況進行督導調查,進一步摸清底數,科學論證,明確處置房地產非法集資相關問題的工作方向;堅持重視程度不能減、工作力量不能撤、優惠政策不能變、推動合力不能散、溝通渠道不能斷“五個堅決不能”總要求,實行縣(市、區)領導項目分包,壓死責任,加大依法幫扶處置力度,切實解決重點問題;采取多種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加快未完工項目建設進度和停工項目復工建設;在依法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重點厘清企業資產債務,科學制定處置方案,盡快使企業走上正常運營軌道。②針對“邯鄲迎賓館閑置”問題,繼續解放思想、創新舉措,目前已完成竣工驗收,并實現部分啟用;下步將借鑒外地成功經驗,進一步靈活經營方式,加快消防驗收、人員招聘、物品采購、開業運營等進度,切實提高迎賓館使用率。③針對“有些非法集資企業不穩定因素仍然較大”問題,對相關企業項目加大幫扶處置力度的同時,積極督導、指導項目所在地強化處置和穩控的主體責任,確保社會穩定。加大源頭防范和教育宣傳力度,印發邯鄲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開展防范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加強對非法集資工作的日常監管排查和宣傳教育工作。對排查出有集資風險的企業,均已成立工作組,部分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正在依法有序推進,市公安局等單位均已明確一名主管負責同志長期側重非法集資各項工作機制的落實。每起案件均成立工作組(專案組),堅持做到地點、時間、聯系方式、集資人代表“四固定”,定期與群眾見面溝通,公布最新工作動態,做好思想疏導和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問題。④針對“巡視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后的征求群眾意見工作不到位,群眾參與度不高”問題,進一步拓寬群眾參與渠道,將把本次整改情況通過政府、紀委門戶網站和主流媒體微博、微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做好群眾意見搜集和反饋工作。
2.關于“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領導干部親友在其管轄范圍內經商辦企業、謀取私利’的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經過摸底排查、比對篩查等工作,共發現有87名領導干部或其親友存在參與經商辦企業問題,其中本人經商11名,親友經商76名。針對具體情況分別作出處理意見,其中由其單位給予誡勉談話的1人,提醒談話的75人,并責令其單位督促領導干部盡快辦結工商注銷或股權轉讓手續。目前,已辦結注銷或股權轉讓的43人,已離異或單位說明與職務無關的8人,已死亡1人,正有注銷或股權轉讓的35人。下步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和《省委組織部關于對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清理意見》等有關規定,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堅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涉農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整改不力”問題,責成相關單位將違規發放的糧食直補資金全部追繳到位。目前,已啟動全市2017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應補貼面積全面核實工作,進行了農業補貼信息系統安全隱患排查和資金發放檢查,5月17日至18日舉辦了農村綜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統業務培訓班,并下發《邯鄲市財政局 邯鄲市農牧局關于轉發〈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農業廳關于2016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信息系統數據錄入情況的通報〉的通知》,動態更新補貼發放基礎信息,做到準確、及時、無誤,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生。下步將根據省里要求,通過涉農補貼“一折通”,將資金及時、準確、高效發放到戶。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基建項目不招標即施工或先施工后招標’的問題,有些違規項目整改力度不夠”問題,嚴肅追究某項目違規開工建設相關責任人責任,從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共問責11人。該項目被綜合處罰374萬元,已征繳到位66萬元。在多次催告后,相關單位已向法院部門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正在對訴訟資料進行審核。針對“罰款墊付問題”,責任單位已將施工方墊付的1.07萬元罰款以轉賬形式歸還項目施工方。在此基礎上,深入分析問題癥結,堅持舉一反三、彌補漏洞,制發了《建設工程違法行為罰沒款繳存財務制度》、《建設行政處罰案件執行程序制度》和《建筑工程網格化管理制度》,并指導市內三區分別制發了《叢臺區規劃執法隊案件協查及報批制度》、《邯山區規劃執法隊案件協查及報批制度》、《復興區規劃執法隊案件協查及報批制度》,以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公款吃喝更加隱蔽,在機關食堂或居民樓餐廳搞聚餐’問題,整改有死角”問題,要求責任單位迅速核實相關情況并做出深入整改,現已整改到位。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食堂的管理,糾正隱形“四風”和領導干部搞特權問題,于5月3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食堂管理的緊急通知》,對加強機關食堂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嚴禁使用機關食堂搞超標準公務接待和公款大吃大喝。機關食堂不得存放、使用香煙、高檔酒水和各種高檔食材。二是全市所有機關食堂立即取消豪華雅間,領導干部一律與一般工作人員在食堂集體用餐。三是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機關食堂的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嚴肅追責。各縣(市、區)和75個市直單位、20個駐邯單位和國有企業進行了深入自查和整改,取消單位食堂豪華雅間366間。
(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征地拆遷中侵害群眾利益、違規用地、違法建設’問題,有些項目沒有整改到位”問題,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科學論證,對未經批準征地、以租代征使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拖欠挪用、復耕未完成等違規用地問題給予停止施工、補辦相關手續、追繳罰款、恢復地貌等處理,并嚴肅追究了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違法占地案件進行行政處罰不到位問題整改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查處違法占地案件116宗,共下達罰款2350.77萬元,下達決定拆除建筑物18.41萬平方米,下達決定沒收建筑物57.79萬平方米,下達決定退還土地1138.66畝。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0宗,共收繳罰款1494.42萬元,拆除建筑10.64萬平方米,沒收地上建筑55.15萬平方米,退還土地955.22畝。涉嫌犯罪的18宗案件已全部移送公安機關,對17名負有責任的人員已全部給予黨政黨紀處分。對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26宗違法用地案件依照法律法規,全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中涉及罰款873.95萬元,拆除77711.1平方米,沒收26383.5平方米,退還土地188.74畝。目前法院正在按程序執行。
(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城建系統‘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整改效果不明顯”問題,制定《邯鄲市建設黨委關于省委第五巡視組反饋黨風廉政建設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整改任務細化分解,逐條落實。①關于“城建系統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與開除黨籍、公職時間脫節現象”問題,對城建系統2015年以來受到處罰及黨政紀處分的51名人員進行認真核查,其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與開除黨籍、公職時間脫節的有3人,執紀處分不到位的有4人,均將其多領取的工資薪酬等全部追回。②關于“有的黨組沒有議事規則”問題,建設、規劃、房管、城管等部門均制定了黨組議事規則,分別是《中共邯鄲市建設局黨組議事規則》、《中共邯鄲市城鄉規劃局黨組議事規則》、《中共邯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組會議議事規則》、《中共邯鄲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議事規則》、《中共邯鄲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分黨組議事規則》。③關于“黨組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較少”問題,嚴格落實各黨組議事規則關于對黨組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時間、頻次、內容和要求的具體規定,加強市級相關單位日常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切實將反腐倡廉工作緊緊抓在手上。
(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關于‘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不到位,房地產市場管理混亂’問題,沒有嚴格落實整改”問題,①針對房地產市場管理混亂問題,一是市政府于5月3日成立了邯鄲市房地產遺留問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市委書記、市長親自研究,高頻調度,市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了《邯鄲市解決房地產開發遺留問題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房地產開發遺留問題專項整治,集中力量解決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停工“入住難”和“辦證難”及征收(拆遷)難等房地產遺留問題。目前,正對全市前期排查出的378項遺留問題項目加快處理,已解決“辦證難”、“入住難”項目247個,完成階段性目標;力爭年底前大部分解決,2018年6月底前全部解決,使房地產市場環境得到優化。二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從堅決抑制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和加大市場監管和預期管理力度等方面,正在研究制定我市《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貫徹落實意見》。三是在加快處理房地產遺留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監管整治力度。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穩控,在預售許可前由物價部門對企業申報預售價格進行成本核算,并對每套房屋的價格進行備案,加強房價穩控工作。在邯鄲日報和邯鄲晚報上連續登載《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的通告》,加強宣傳,告誡房地產開發企業規范經營,提醒百姓理性購房。強化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市房管、工商、發改、司法、公安及通信辦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邯鄲市深入開展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召開了全市深入開展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會議,嚴厲打擊投機炒房、哄抬房價、捂盤惜售、非法中介等行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確保實現“管得好、穩得住”目標要求。②針對某項目擅改規劃,增加容積率,沒有按國家規定執行處罰的問題,市規劃部門已協調項目業主全部繳納罰款。③對于與國家規定不一致的《關于解決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違規專項整治工作中相關問題的暫行處理辦法》,已于5月3日報市法制辦進行文件廢止備案,各相關單位已聯合印發《關于廢止〈關于解決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違規專項整治工作中相關問題的暫行處理辦法〉的通知》,并在邯鄲建設網公開。《邯鄲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中對違規預售商品房的處罰,與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不一致,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已正式發文,自5月1日起停止以《邯鄲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作為依據辦理相關業務?,F有業務涉及到原《邯鄲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一律按照國家、省制定的上位法和相關規范性文件執行。
(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市直單位‘公共經費及資產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措施缺乏實質性內容”問題。此問題涉及4個市直部門的超標準報銷車票、超范圍報銷住宿費用、無依據發放補助、不規范票據支出、支付個人資金未代扣所得稅等問題,涉及款項均已退回單位,整改到位。為舉一反三、防止反彈,一是印發《邯鄲市財政局關于對省委第五巡視組“公共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反饋意見開展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部門結合財政、財務管理相關規定認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單位,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二是開展嚴肅財經紀律綜合檢查,下發《關于開展機關運行經費自查自糾的通知》和《邯鄲市設立“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邯鄲市設立“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查找漏洞、及時彌補。三是舉辦市直機關財務人員培訓班,分批組織市直部門財務人員進行政府會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制度等內容的培訓,進一步提升財務人員思想認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四是印發《邯鄲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17年市級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細化各部門公共經費預算科目,將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公務車輛運行費等支出全部納入預算,預算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并在批復后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同時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五是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從嚴控制現金使用。六是嚴格執行財政票據印制、保管、發放、審核、核銷等票據管理五項制度,加強票據管理,強化源頭管控。七是加強既有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的執行力度,嚴格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關于“移交問題線索處理情況”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存在個別問題線索處理不到位”問題,對7名相關人員處理情況進行了認真核實,對2起確實存在不恰當情況的案件進行了整改。
(二)關于“回頭看”新發現問題情況方面
1.關于“黨的建設方面”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基層組織建設有待加強”問題,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抓排查整頓。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通知》要求,印發《2017年集中整頓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實施方案》,明確了整頓重點、整頓任務目標、時間節點、推進措施等。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了818個后進村、42個后進社區,每個后進村明確1名縣級領導聯系、1名鄉鎮領導對口、1個縣直部門分包,從分包部門選派1名駐村第一書記,重點村選派1個工作隊駐村幫扶。目前,各縣(市、區)后進整頓臺賬已建立完成,正在按要求開展整頓。7月底、10月底進行兩次集中驗收,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頓。二是抓培訓教育。4月5日印發《中共邯鄲市委組織部關于組織農村黨組織書記參加省級“萬人示范培訓”的通知》,已組織25批1580人分別到山東濰坊干部學院、江蘇省委黨校等培訓基地進行培訓。我市武安白沙培訓基地承辦的省級培訓班已舉辦6期,來自邢臺、衡水和我市的1200名農村黨組織書記參加了培訓。省級示范培訓于10月中旬完成,市級示范培訓將在省級培訓結束后開始,計劃培訓1000名農村黨組織書記,各縣(市、區)在年底前將開展兜底培訓,將全部村黨組織書記培訓一遍。三是抓隊伍調整。印發《邯鄲市農村黨組織書記退出操作辦法(試行)》,明確了考核、換屆、人崗不適等幾種需要調整退出的情況。出臺《關于加強農村黨組織書記選配管理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建立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庫,培養后備人選。今年以來,先后調整了95名村黨組織書記,新任黨組織書記中,50歲以下59人,高中以上學歷68人,致富帶頭人、退休干部、復員軍人等30人,有效改善了農村干部隊伍結構。11月底前,將對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進行摸底調研,對工作能力差、年齡較大、群眾滿意度較低、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較差等次的,進行調整。四是抓黨建考核。印發《中共邯鄲市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協調小組關于印發〈2017年“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充分發揮黨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明確各級黨組織書記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納入全年考核目標重點內容,并持續抓好檢查考核工作。五是抓制度落實。圍繞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制發《中共邯鄲市委關于實施組織建設“強基工程”的意見》和《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著力破解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夯實基層,規范提升,創新發展,進一步提升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水平。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黨費補繳工作抓得力度不夠”問題,我市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統領,以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為重點,著力解決具體問題。一是抓補繳。印發專門文件,明確目標、措施和完成時限,壓實主要領導、主管領導責任;組成9個駐縣工作組和4個督導組,向基層深入傳導壓力,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對工作排名靠后的縣(市、區)主管領導約談問責,記錄在案。截止2017年1月8日,對全市所有黨員補交黨費情況進行了篩選,欠交、少交黨費的黨員已全部完成了補繳,補繳黨費已按照規定比例上繳省委組織部。目前已進入黨費足額收繳常態化管理。二是抓檢查。4月13日印發《中共邯鄲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16年度“四項工作”檢查的通知》,對全市2016年度發展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建國前入黨的老黨員生活補貼發放以及黨內生活基本制度落實等工作開展全面系統檢查。目前,各單位已全面完成自查。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優秀年輕干部偏少”問題,一是注重提拔使用優秀年輕干部。利用縣(市、區)換屆有利契機,在落實大穩定、小調整原則基礎上,首先滿足結構配備要求,特別是40歲左右、80后年輕干部、女干部、黨外干部以及少數民族干部的配備要求。二是儲備年輕后備干部。借鑒中央和省委新思路、新做法,抽調精干人員組成20個調研組,對市管后備干部和中長期培養對象集中調研,建立起了素質優良的后備干部庫,掌握了一批發展潛力大的優秀年輕干部,作好了干部儲備。三是加強年輕干部培養鍛煉。堅持在市委黨校舉辦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通過組織培訓班學員進行述學、評學、考學,不斷增強年輕干部的理論功底。堅持把經濟工作、重點項目、服務民生等領域作為考察、識別和使用干部的主戰場、主陣地,大膽選用了一批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年輕干部。積極推進干部交流鍛煉,先后選派副縣級和科級后備干部,到信訪局、重點項目辦、創城辦等重要崗位掛職鍛煉。在選派優秀基層干部到市直部門掛職的同時,選派有培養前途、缺乏基層經歷的市直部門干部到縣區掛職,豐富閱歷,增長才干,提高綜合素質。
2.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足”問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和辦法,進一步強化壓力傳導,加強日常監管,細化實化各項工作舉措。今年以來,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已問責47人,其中黨政紀處分10人,誡勉談話16人,警示談話7人,通報批評14人,以問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針對落實主體責任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下發《關于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警示談話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對2016年以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集中警示談話活動。通知發出后,各縣(市、區)共約談285名各級領導干部。同時督促相關單位建章立制、加強監管,增強了各級黨委(黨組)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的主體責任意識。4月19日,全市召開作風整頓暨警示教育大會,會上組織觀看了優化營商環境明察暗訪行動紀錄片,并對7起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市委書記高宏志在會上講話,進一步傳導了壓力,營造了震懾氛圍。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執紀監督還存在寬、松、軟的現象”問題,深入研究癥結所在,創新舉措,加大力度,進一步增強執紀審查和派駐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①針對“黨政紀處分不及時”問題,組織公檢法等機關單位和各縣(市、區)紀(工)委,對2010年1月1日以來,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被判處刑罰尚未給予黨政紀處分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對發現的涉刑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已全部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到位。②針對“黨政紀處分明顯偏輕問題”,進行了認真核實處理,對1人處分偏輕問題進行了糾正。為進一步促進該類問題解決,市紀委組織對2015年來市管干部的受處分檔次情況進行了抽查,對市直單位自辦案件給予處分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并對發現問題進行了整改處理。③針對“派駐機構紀律審查職能弱化,主動監督力度不夠問題”,采取了3項整改措施。一是組織開展集中培訓。對35家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于5月9日至10日舉辦了《監督執紀規則》專題培訓班,督促指導紀檢組找準職能定位,迅速扭轉紀律審查職能弱化被動局面。二是以干代訓,提高實戰能力。印發《關于實施“以案代訓”提升派駐機構人員紀律審查能力的通知》,組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到市紀委對口室跟班學習。三是集體約談,努力消除更多的辦案空白點。4月19日,對2016年以來零紀律審查的有關市直派駐機構和縣(市、區)紀委進行了集體約談。同時,以執紀審查薄弱的縣(市、區)和市直派駐機構為重點,集中交辦更多有價值、反映具體、可查性強的問題線索,嚴格審核,提高派駐機構成案率。今年以來,35家派駐紀檢組已有18家開展了紀律審查,派駐機構紀律審查職能弱化問題有了較大改觀。④為有效解決執紀監督寬松軟問題,市紀委連續兩年組織開展“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僅巡視整改期間,就查處武安市石洞鄉違規收取企業費用、魏縣公安局德政派出所民警申國芳拖欠群眾錢款且久催不還、邱縣南辛店鄉東仁義莊村村干部集體收受企業禮品等“微腐敗”問題122件,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13人,組織處理5人,誡勉談話2人,超萬元案件24件。同時對典型案件公開曝光,進一步強化了“不敢腐”的震懾氛圍。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反腐敗協調機制的作用發揮不到位”問題,采取4項措施進行深入整改。一是嚴格處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有關單位線索不及時移交問題,對相關單位進行了函詢,對其主管領導進行了約談。相關單位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及時移交了4件問題線索。目前這4件問題線索均已進入紀檢監察機關處置程序。二是對全市審計機關線索移送情況、交警系統處罰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交通違法行為抄告情況等開展了專項檢查。制定了專項檢查方案,采取縣(市、區)推磨式互查方式,對發現問題已移交有關縣區組織核查,并要求按時上報核查結果。組織各紀檢監察室將市審計局2016年以來審計報告涉及違紀問題線索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情況進行專項核查。下步將對發現問題進行研判,構成違紀線索的,按程序進行處置。三是進一步壓實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責任。3月27日、5月18日召開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巡視整改推進會議,對及時移交問題線索再強調、再安排,明確凡是涉及黨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案件和線索不及時通報、移送的將嚴肅追究責任。曲周縣紀委通過協調公檢法機關,偵辦國家公職人員外逃取得突破性進展,1名網上追逃人員于3月31日到案自首。四是嚴格執行問題(案件)線索移送“零報告”制度。組織協調紀檢監察和公檢法等有關人員,組成3個調研督導組分赴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開展督導檢查活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移交問題線索。目前,協調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已向市紀委移交問題線索9件,紀檢監察機關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違法線索4件。
(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黨政紀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對涉及的具體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處理,并與組織人事部門加強協作配合,抽查了2015年來市管干部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對市直單位做出的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并對檢查發現的處分決定或考核情況未裝入本人檔案,未按規定影響工資等問題進行了整改處理。
(三)關于換屆風氣專項巡視情況方面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有些擬提拔考察對象把關不嚴”問題,對問題涉及人員的相關情況逐人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果和相關政策規定,本著高標準、嚴要求、從嚴把關的原則,對這些人員逐人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是否適合提拔任用的意見,取消了個別尚不具備條件人員的擬提拔資格。同時,以此為鑒,舉一反三,按照“四個凡提必”的要求,對換屆擬提拔人選的任職資格條件再次進行了全面嚴格審核把關,堅決杜絕了干部“帶病提拔”。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些擬提拔考察對象檔案不規范”問題,狠抓基礎性工作,堅持“誰管理、誰把關,誰考察、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審核、嚴格把關、嚴格程序,邊查邊改,全面提升全市干部檔案管理整體水平。依據《關于在換屆工作中嚴格審核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干部檔案專項審核有關政策規定,集中對換屆擬提拔人選考察對象檔案進行了任前審核,逐人逐卷進行了組織核實認定。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擬提拔考察對象個人事項申報填報不實”問題,根據有關政策,市委對所有換屆擬提拔考察對象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全部重新進行了再核實,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查核結果運用和處理意見。關于“縣一級對報告人持有的有價證券、基金、股票等金融理財產品和外地房地產等情況,還不具備審核能力,存在風險點”的問題。根據今年中央印發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和中組部要求,縣(市、區)管理的科級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從今年開始,不再進行集中報告,縣(市、區)也沒有查核的權限。對擬提拔為縣處級的科級干部,須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查核工作統一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印發了《關于調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和完善審核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審核工作。目前,全市2017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報告工作已全部完成。
巡視期間,省委第五巡視組共移交47件問題線索,到目前已處理47件,其中初核9件、立案12件、暫存2件、了結23件,涉及經濟糾紛走司法程序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誡勉談話3人,其他1人,其中縣處級干部2人、科級干部12人、科級以下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步將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契機,注重標本兼治、強化源頭治理,不斷推動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風建設取得新成效,把我市全面從嚴治黨水平推向一個新臺階。
(一)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各項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持續推動政治生態向好。在工作實踐中切實踐行“四個意識”,特別是政治意識、看齊意識,敢于動真碰硬,敢于直面難題,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高度重視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潔風險,進一步嚴明黨紀法規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
(二)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重點工作同謀劃、同部署,進一步加大黨建考核力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引導各級黨員干部做合格共產黨員。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嚴格遵守各項標準、條件和選任程序,不斷強化選人用人監督,進一步加強干部檔案管理,切實選準用好干部。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培訓教育,提高綜合素質,持續提升基層組織建設水平。
(三)持續增強執紀問責力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緊緊抓在手上,推動黨風持續好轉。嚴格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強化責任擔當,聚焦主業主責,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突出震懾性,以案示警,強化壓力傳導。堅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強化派駐機構紀檢組責任意識,將派駐機構打造成黨內監督的一把“利劍”。深入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和“微腐敗”兩個專項整治,進一步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正風反腐給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
(四)持之以恒抓好后續整改工作。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實工作,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不放過省委巡視組反饋的任何一個問題,繼續抓好整改落實,直至整改完畢。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死灰復燃”;對近期能夠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抓緊畫上圓滿句號;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實行“臺賬銷號制”,明確時間節點和各階段任務目標,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取得扎實成效。
(五)集中精力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加大制度落實力度。一方面,對在整改落實期間制定出臺的各項制度規定,完善配套措施,從一開始就嚴格抓好落實,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和約束力,確保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另一方面,繼續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對現有各項工作制度重新審視,查漏補缺,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扎密扎緊制度的“籠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聯系電話:0310-12388(工作時間);郵政信箱:邯鄲市郵政信箱12號;郵政編碼:056002;電子郵箱:ywzbqlwfb@163.com。
中共邯鄲市委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