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解除區域一和區域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7〕206號)要求和市氣象臺、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會商意見,預計11月10日我市擴散條件好轉,氣象條件有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氣過程將于11月10日結束。市政府決定于11月10日12:00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狀態。
各級各單位繼續嚴格落實市政府《關于2017-2018年秋冬季實施錯峰生產的通知》(邯政字〔2017〕49號)要求。
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機動車限行繼續執行《關于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7〕10號)。繼續強化貨運車輛管理,嚴格按照《邯鄲市關于調整主城區黃牌貨運車輛限行區域通告》要求執行。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