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寧滿族自治縣民政局時任社會救助股股長鮑向青在鄉鎮低保審核工作中失職問題。鮑向青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全縣13個鄉鎮民政所低保審核流于形式,造成4名財政供養人員、22名村干部、3名臨時工自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違規領取低保金8.2萬余元。2017年9月,鮑向青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邯鄲市肥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時任村鎮科科長鄭保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0年2月至2016年4月,鄭保國對危房改造申請、竣工驗收把關不嚴,致使7個鄉鎮、16個村的18戶村民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被納入危房改造范圍。2017年9月,鄭保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赤城縣農牧局推廣站副站長溫海銀任駐村扶貧工作組組長期間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溫海銀任云州鄉寺溝村扶貧工作組組長期間,對扶貧項目監管不到位,致使該村通過虛報土豆種植面積、將非貧困戶種植的土豆登記在貧困戶名下等方式,騙取土豆種植扶貧資金12.35萬元,發放給村民、用于村務支出等。2017年9月,溫海銀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武邑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工作人員康春梅在發放農戶小額貸款貼息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武邑縣向貧困戶發放農戶小額貸款貼息過程中,康春梅審核把關不嚴,導致71戶非貧困戶違規申領貼息16.5萬元。2017年7月,康春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巨鹿縣堤村鄉東佛寨村黨支部書記謝春朝優親厚友、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謝春朝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本人以及大兒子、兒媳、孫子等6人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2013年和2016年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妻子和二兒子開具虛假證明,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2.2萬余元。謝春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0月,謝春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灤平縣灤平鎮楊樹溝門村黨支部委員、會計于麗平騙取養殖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于麗平在向縣扶貧辦申請養殖業扶貧資金過程中,虛報家庭養羊數量,騙取扶貧資金1.9萬元,用于個人支出。2017年9月,于麗平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鹽山縣望樹鎮宋莊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宋召環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宋召環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以其妻子名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2萬余元。宋召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3月,宋召環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廣平縣東張孟鄉南張孟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桂先違規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5年,王桂先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以本人名義違規申報并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6萬余元。2017年9月,王桂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