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推動“國家園林城市、省級文明城市”建設,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城市主城區禁止大型車輛駛入,未經允許駛入主城區,會造成路面損壞、道路安全隱患、揚塵污染等一系列問題,同時也會給全縣的環保驗收工作帶來影響,但仍有個別人心存僥幸心理。
2017年9月16日15時15分左右,魏縣公安局城管規劃派出所接到城市管理局報警稱:有人明目張膽地私自使用鏟車將東壁西路劉河下橋處限高設施托舉升起,欲將大型車輛放行至主城區,并在托舉起升的過程中導致限高設施損壞。
接到報警后,城管規劃所的民警迅速行動,趕赴現場調查情況,并將鏟車駕駛員劉某國帶回單位依法詢問,經工作,違法行為人劉某國(男,現年54歲,魏縣北臺頭鄉某村人)對其開鏟車托舉限高設施并造成損壞的違法實事供認不諱。
目前,魏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劉某國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