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警將躲在超市貨架后的曹志彬抓獲時,他仍在掙扎“干啥?你們干啥?”,“我們是邱縣公安局的”聽到民警亮明身份,曹志彬像泄了氣的皮球站都站不穩。
光天化日,搶劫案鄉道頻發
2006年3月初春的早上,明媚的陽光照著人身上暖暖的,路旁柳樹枝頭已掛滿黃色的嫩芽,邱縣邱城鎮鄉間小路上,小張騎著嶄新的摩托車帶著大包小包的禮品禮盒,載著新媳婦兩人有說有笑地行駛著,這是結婚后小兩口第一次回娘家,锃光瓦亮的摩托車在初春的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輝,格外吸引眾多人羨慕的目光。這是時下最體面、最時尚的陪嫁品,兩人結婚前去車行逛了好幾次,最終相中的今年最新潮的款式。兩家離得并不遠,雖然隔著一個村,沿著村與村間的小路也只有七八公里路。聽到后面有摩托車聲,小張下意識地往路邊靠了靠,一輛大馬力的摩托車呼嘯而過,車上有三個男人,從身邊經過時,用眼光不斷打量著小張二人所騎的摩托車,并且漸漸放慢了車速。小張心中一緊“前幾天就聽說有搶摩托車的,難不成……?”這樣想著,小張不免加大了油門想急沖過去。然而前面的摩托車突然猛打方向,橫在了路上。“下來!下車!”三人從摩托車上跳下來擋住了小張的去路,“你們干什么?”小張一手緊緊抓住摩托車把,一手護住身后被嚇得直哆嗦的媳婦,“下車,把摩托車給我們,要不然……”其中一個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驚魂未定的小兩口眼看著三人分騎兩輛摩托車很快消失,恍然夢中一樣,不相信剛買的摩托車瞬間已經不屬于自己了。
縝密偵查,同案犯相繼落網
“叮鈴鈴”110指揮中心報警電話響起,“我的摩托車被搶了”-----這是近三個月來,發生的第16起摩托車被搶案件!一時間,邱縣大街小巷人們不敢騎摩托車出行,公安局專案組民警正在召開案件分析會,主管刑偵的郭局長眉頭深鎖:16起案件基本情況在小黑板上連成線,案件涉及全縣全部八個鄉鎮,大都集中在鄉間小路,嫌疑人為三到五人數量不等,偏向周邊縣市區口音,同騎一輛大馬力摩托車,攜帶匕首、鋼管等作案工具,以搶劫摩托車為主,其中多起受害人因反抗被嫌疑人打傷。根據受害人提供的情況以及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一個以山東冠縣李文、曹志彬為首的專門從事摩托車搶劫的犯罪團伙逐漸露出水面。民警立即組織對涉案人員實施抓捕,其中八名涉案人員相繼落網,主犯李文也被成功抓獲,盡管組織了多次抓捕,然而該團伙另一名主案犯曹志彬卻久抓未果。
東躲西藏,逃亡路生活窘困
那么,曹志彬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原來得知同案犯被抓的消息后,曹志彬似驚弓之鳥,跑到了山東省聊城市,在一個垃圾回收站躲了起來,惶惶不可終日。一年后,又跑到了天津,本想在天津打個零工,卻發現處處都需要提供有效證件,他不敢出具任何證件,在天津過路橋洞下湊合了幾日,白天不敢露面,晚上在街頭、路邊撿拾一些垃圾賣給廢品站換一些零錢充饑。時間長了,挨不住困苦,又重新回到山東,仍然是靠撿垃圾、收廢品度日。年復一年,他不敢跟家中聯系,更不敢回家。案發時他才24歲,剛剛結婚兩年,自己的兒子剛出生,曹志彬很想回家看看父母、看看孩子,但當他看到街上巡邏的民警、閃爍的警燈,想要回家看看的念頭隨即打消。
每每在低矮破舊黑暗的房子里想起過往的一切,曹志彬后悔,他多想所有發生過的一切都只是個夢,自己也可以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生活,孝順父母、陪伴妻子孩子。然而這一切對他來講都是奢望,噩夢醒來卻不是早晨!當年因游手好閑,小偷小摸,臭味相投結識了李文他們,幾個人從當初的暗地里偷,慢慢變成了搶,貪婪的欲望讓他們滑向犯罪的深淵。特別是05年、06年摩托車是各家各戶必備的交通工具,看到這一“財路”,幾個人便專門搶劫摩托車,大路上人多怕被抓,就在鄉間小道上搶,開始只是口頭恐嚇,后來漸漸麻木,最終用匕首、鋼管等工具對準了稍有反抗的受害人。
抓捕歸案,嫌疑人難逃法網
當年參與偵辦該案件的民警都換了一批又一批,但對曹志彬的抓捕卻從未停歇,民警們已記不清排查了多少條線索,記不清有多少個節假日在其冠縣老家進行過蹲守,希望能在其回家的途中將其抓獲。曹志彬卻像人間蒸發一樣,沒有任何消息。
邯鄲市嚴打整治專項行動打響后,邱縣公安局將曹志彬作為抓捕重點,全力攻堅,民警通過摸排到的線索掌握曹志在山東某地出現,經大量工作確認曹志彬在當地一個小軸承廠打零工,9月4日上午10時許,民警發現從工廠里面走出一個人推著一輛破舊自行車,早已將其外貌特征了然于心的民警立即辨認出該人就是曹志彬!當著便裝的民警以迅雷之勢向曹志彬靠近時,多年的逃亡之路讓他如驚弓之鳥,扔掉自行車掉頭就跑,民警立即急沖向前,曹志彬慌不擇路,看到路邊有一個超市便急竄了進去,躲在一個貨架后面瑟瑟發抖妄圖再次能夠成功逃脫……
被押解回邱的路上,曹志彬不停地向民警詢問著家中父母孩子的情況,還試圖打探同伙被判刑期,當聽到其中有人因認罪態度較好已完成刑期被釋放的情況后,他將眼睛望向車窗外,看著路旁向后飛逝的一切,自言自語喃喃地說著:“十年了,跑了這十年,最終還是這個結果,真不如早早投案,早早解脫----”(文中涉及名字均為化名)
作者:張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