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邯山區河沙鎮工作人員宋昕違規報銷私家車油費問題。2017年4月,宋昕違規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私家車加油費用180元。2017年7月,宋昕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同時,負責財務監督審核工作的河沙鎮人大副主席張紅穎被誡勉談話。
2.邱縣南辛店鄉東仁義莊村村委干部趙志剛、趙一河、邊桂良、趙蘭停、趙保功等5人違規收節禮問題。2014年至2016年的中秋節和春節,趙志剛、趙一河、邊桂良、趙蘭停、趙保功等5人接受村磚廠老板王某宴請,并收受王某贈予的酒、食用油等過節禮品。2017年3月,趙志剛、趙一河、邊桂良、趙蘭停、趙保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峰峰礦區教育局副局長唐麗平違規操辦其父喪事問題。唐麗平在辦理其父喪事時,收取管轄學校人員禮金共8200元,且未如實申報收受禮金情況。2017年5月,唐麗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武安市上團城鄉原黨委書記郝玉華違規借車問題。2016年5月,郝玉華到武安市職教中心工作后,借用原單位公車,至2017年3月2日調查時退還該車。2017年3月,郝玉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永年區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南尹固公路養護中心主任張會民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張會民辦公用房面積超出規定標準。2017年1月,張會民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來源: 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