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機動執勤大隊一中隊的民警在凌晨對夜間道路進行違法行為治理時,遇到了一位非常年輕的駕駛員,這位年輕的駕駛員在面對民警檢查時,卻拿不出任何證件。
那這名駕駛員只是因為沒帶證件還是存在另外的交通違法行為呢?
當晚凌晨2點30分左右,市交警支隊機動執勤大隊一中隊的民警,在人民路與光明大街交叉口進行夜間車輛違法行為的治理時,一輛號牌為冀D91S00的黑色轎車緩緩行駛至檢查點,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
檢查的同時,民警發現駕駛員是位年輕的小伙子,車上還坐有三名年齡相仿的小伙子。民警讓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卻稱沒有攜帶,與此同時,細心的民警發現,車輛的擋風玻璃上并沒有粘貼保險標志,于是民警讓駕駛員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民警在詢問中得知,這四位小伙子是同班同學,今年剛剛參加完高考。隨后,民警通過查詢得知,駕駛員并沒有考取駕駛證,當晚開車上路是要去火車站接另外一位同學,沒想到,遇到了民警的檢查。
隨后民警對四位小伙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員做出了處罰。
無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需要暫扣車輛,處于1000元罰款,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