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邯鄲交警漳河大隊民警李維國、龔有良、陳占、趙陽、劉威在中華慈大街與叢峰路交叉口對過往轄區輛車輛進行檢查時,中隊長李維國發現牌號為魯H.M2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駕駛員“陳某”神情緊張,此舉立刻引起民警的懷疑,民警李維國仔細核查后發現駕駛證和警務通顯示的信息明顯不符,經核查其駕駛證準駕車型是B2,并且對行駛證進行檢查時發現,保險已過期,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保險。在鐵證面前“陳某”稱,是別人幫他辦理的,因自己的駕駛證準駕車型不能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所以想偽造證件蒙混過關。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當事人“陳某”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24分、行政拘留15日和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保險的,處罰2倍保費,并依法扣處車輛,其駕駛證還要面臨降級的處分。(通訊員: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