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節目當中我們經常提醒貨車駕駛員,進市行駛一定要有通行證,并且要按照通行證上的時間與路線行駛;但在生活中往往有些貨車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駕車走禁行路線,比如接下來我們將看到的這位駕駛員,就是因為走禁行被民警攔停了下來,但是面對處罰時,他竟然掏出一樣東西要給民警。
當晚,我市開發區交警大隊民警在東環路與叢臺路交叉口設卡,對過往車輛及駕駛人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至深夜2點時,一輛貨車從東環路行駛而來,民警將其攔停。
原來,民警之所以將該車攔停,是因為我市東環路為24小時禁止大貨車通行路段,所以該車屬于走禁行路段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如此,該車還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針對貨車駕駛員兩項交通違法行為,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作出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此時,當駕駛員聽到民警要對其做出處罰時,便試圖用錢賄賂民警來逃避處罰。違法上路,本應該接受處罰,并吸取教訓,但這位駕駛員卻想試圖用錢賄賂民警來逃避處罰,但民警并不為之所動。最終在民警的勸導與告知下,駕駛員接受了民警的處罰,并且表示今后一定會遵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