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職工送錦旗致謝。
工人師傅請李水全(左一)幫著維權。
燕趙都市報駐邯鄲記者 陳正 文/圖
他,曾是一名煤礦井下礦工,勤奮好學,用知識改變命運,通過自學成為一名執業律師。
他,懷有質樸的工人情結,主動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執業8年來,累計辦理職工維權案件400余件,半數以上為法律援助,至今保持“零投訴”記錄。
他,創造了業內職工維權最高工傷賠償記錄,累計獲賠金額高達225萬元。更為難得的是,該賠償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法院訴訟等繁瑣的司法程序,僅歷時兩天,效率之高、賠償之巨,業內罕見。
他,代理的“不經工傷認定程序法院判決工傷賠償案”“不公平賠償協議可以被推翻案”,分別入選2014年度和2016年度“河北省職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本人也逐漸成長為邯鄲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團的骨干律師。2016年,其榮獲河北省維護職工權益十佳律師榮譽,并被推薦為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十佳律師候選人。
他就是邯鄲市天漢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李水全。
煤礦工人轉身成律師
2002年,23歲的李水全成為冀中能源峰峰集團九龍煤礦的一名井下礦工。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看到一篇題為《從修鞋匠到律師》的報道,感觸頗深,決心通過自學實現律師夢。
“一個下井工人還想當律師,做夢吧!”面對工友的調侃和家人的不解,李水全不為所動。下井前、吃飯時、上下班途中,他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都擠出來用于讀書。
功夫不負有心人,2007年,李水全初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就順利通過考試并取得法律執業資格證書。2009年,他又取得了律師執業證,完成了從礦工到律師的轉型。
數年的礦工經歷,李水全見過許多工人因傷致殘,家庭隨之瞬間貧困的悲劇,也深知基層職工維權的窘境。李水全成為一名專職律師后,用法律武器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成為他奮斗的方向和目標。他有意識地參與處理工資拖欠、經濟補償、社保費欠繳、工傷保險待遇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爭議案件。
2012年,李水全創造了一項業內最高工傷賠償記錄,其代理的“天價工傷賠償案”,為二級傷殘職工耿某爭取到賠償款累計高達225萬元。在與用人單位的談判中,面對李水全擬訂的總額300余萬元的賠償清單,當事企業負責人私下表示可以給其幾十萬元的“辛苦費”,希望他能“手下留情”。面對誘惑,李水全堅決拒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企業不差錢,為啥不能把這筆錢賠給受傷職工呢?!”
一番唇槍舌劍,雙方最終達成“天價”賠償協議——225萬元。更為難得的是,該賠償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法院訴訟等繁瑣的司法程序,僅歷時兩天,效率之高、賠償之巨,業內罕見。
執業以來,李水全律師成了邯鄲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團的骨干律師。他憑借嫻熟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辦案經驗,累計辦理職工維權案件400余件,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贊譽。而且,在辦案過程中,李水全律師恪盡職守,一身正氣,贏得了當事人和用工單位的尊敬,執業8年來保持著當事人“零投訴”的記錄。他代理的“不經工傷認定程序法院判決工傷賠償案”“不公平賠償協議可以被推翻案”,分別入選2014年度和2016年度“河北省職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弱勢群體代言人
“職工不懂法律不可怕,可怕的是執法機關和部分辦案人員也不能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這是李水全在司法實踐中感覺最頭疼的現象。“花最小的代價,為職工們取得最大化的利益。”這是李水全的辦案追求。
針對爭議較大的維權案例和法律問題,李水全先后撰寫了十余篇論文并在學術網站和公眾媒體上發表,從立法精神、公平正義原則角度,力求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很多觀點得到了司法機關的認可。
2012年7月,在高空作業時摔傷的楊某找到李水全律師,由于楊某受傷未申請工傷認定,咨詢了多家律所,均被告知已超過工傷認定時限,難以獲得賠償。
李水全代理此案后,維權第一步即遭遇困境,當地勞動仲裁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書”。李水全并不氣餒,將該案起訴至法院。一審法院認為,沒有工傷認定,法院不能直接認定工傷,建議撤訴,但李水全堅持直接判決工傷賠償的觀點,最終一審被駁回。
該案進入上訴程序后,二審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案件發回重審,李水全通過查閱大量資料和法律依據,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林清撰寫的《勞動爭議裁訴標準與規范》關于未經工傷認定法院能否直接確認工傷的觀點,還從網絡上找到了相關判例提交給主審法官。
最終,一審法院采納了李水全的觀點。2014年6月,一審法院判決確認了事實勞動關系,并由被告承擔原告的工傷待遇。該案被評為“2014年度河北省職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有專家這樣點評:“本案最大亮點是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努力下,未經工傷認定程序,人民法院直接判決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這對于簡化工傷職工維權路徑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領價值。”
2017年6月,在一起工傷賠償案件中,被鑒定為8級傷殘的職工杜某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不能與用人單位達成賠償協議。李水全接受委托后,到山西省靈石縣與用人單位協商,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談判技巧,僅用一天時間,就與用人單位達成了一次性賠償32萬元(5萬元醫療費除外)的賠償協議。
成功代理一件件經典案例后,李水全在業內贏得了“弱勢群體代言人”的美譽。
從業8年,法援過半
在司法實踐中,法援案件因為特有的公益性,又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被許多律師當做“燙手的山芋”。
曾經的煤礦工人經歷,在李水全心靈上深深地烙上了一種質樸的“工人情結”。執業以來,他始終秉持“為職工代言、為職工維權、最大化保護職工利益”的原則,對法援案件來者不拒,甚至主動要求代理。
2015年,涉縣王某等14名農民工找到李水全,希望李律師能幫他們討回被拖欠的工資。由于工資被長期拖欠,這些農民工的生活大多陷入困頓。
李水全一面耐心平復農民工師傅們的情緒,講解維權知識,一面積極為他們申請了法律援助。在他的幫助下,勞動仲裁裁決不僅確認了案件當事雙方的勞動關系、裁決用人單位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還支持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裁決下來后,14名農民工手捧錦旗找到李水全,齊刷刷地站在他面前鞠躬致謝。想起當年的情形,李水全至今心潮澎湃。
8年來,李水全平均每年代理案件50余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占半數以上,累計為工傷職工追討賠償款超過一千萬元。
有朋友曾給李水全算過一筆賬,如果把做法援案件的時間和精力放在普通案件上,李水全至少能多做200個案件,按每個案件收費5000元計算,8年時間他少掙了100萬元。
對此,李水全則豁達地說,“賬不能這么算!幫工人兄弟維權,我得到了快樂和滿足。這是多少錢也換不來的。”
2016年,李水全榮獲河北省維護職工權益十佳律師榮譽稱號,還被推薦為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十佳律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