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內容如下:
1、班梅風,女,身份證號:
1304221964****032X
根據武安市人民法院(2010)武民初字第01793號民事調解書,班梅風應返還申請人12萬元。
2、王運政,男,身份證號:
1304211962****3317
根據邯山區人民法院(2007)邯山民初字第425號民事判決書,王運政應償還申請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和上訴費173500元,至今均未履行義務。
3、焦英麗,女,身份證號:
1304211983****5128
根據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法院(2015)邯山民初字第00950號民事
判決書,焦英麗應償還申請人借款本金和滯納金24239.02元,至今未履行義務。
4、馮勇,男,身份證號:
1304021973****3316
根據邯山區人民法院(2014)邯山民初字第424號民事判決書,馮勇應償還申請人借款本金340萬元并支付利息自2014年4月8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至今未履行義務。
5、趙琨,女,身份證號:
1304021979****0927
根據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邯市民一終字第01261號民事判決書償還申請人借款本金114338元,并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今未履行義務。 (記者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