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
1. 嚴格執行放假時間。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放假時間,不得提前或錯后放假。對于特殊原因,確需調整假期的學校,需在6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待批準后方可執行。
2. 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暑期安全教育,防止交通、溺水、飲食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提升學生的安全防范及自救自護能力。暑期各學校要制定嚴密的值班和保衛制度,建立安全保衛責任制,將各類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消滅于萌芽狀態。
3. 嚴格落實“減負”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等有關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工作的規定,不得利用假期組織學生到校上課或集體補課。
4. 科學安排假期生活。提倡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利用假期組織教師開展業務培訓、課題研究、政治理論學習等活動。鼓勵學生利用假期走進工廠、農村、社區和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等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放音體美專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場所,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提升探究意識,學校領導和教職工要在開學前提前到達工作崗位,積極做好新學期的有關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