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人員在救助過程中發現嬰兒疑似早產兒,體重僅2斤左右。體貌特征未發現明顯缺陷,為了防止嬰兒生命出現意外,民政局工作人員隨即將嬰兒送往縣醫院。目前嬰兒在縣醫院接受救治,生命體征平穩。民政局工作人員已得到有關嬰兒的疑似線索,并及時反饋到公安機關,民政局將配合公安機會做進一步調查。
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希望孩子的父母看到信息后能迷途知返,及時和大名縣民政局聯系。孩子是你們的親骨肉,就算患有疾病,也應該細心照料,選擇丟棄會造成孩子一輩子的不幸福。”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遺棄行為情節惡劣的可以構成遺棄罪,最高判處有期徒刑5年;如果行為人將嬰兒遺棄在不可能被人發現或者人跡罕至的地方,行為人主觀的惡意不僅僅是不愿意履行撫養的義務,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嬰兒死亡,就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可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棄嬰之痛,既痛了嬰兒,也痛了親人,更痛著整個社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從小生活在充滿愛的陽光里,這才是全社會的共同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