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邯鄲孟某2014年從互聯網購買了5張票面金額分別為:50萬元、5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偽造銀行承兌匯票,后通過同鄉韓某將五張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邯鄲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貼現,騙取該公司人民幣百余萬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孟某以票據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經偵民警提醒廣大企業主、商戶,在企業日常生意往來中,一些商家為避免麻煩,常采取撥打電話查詢票號等簡易方式鑒別票據真偽,但這種方式并不能起到完全有效的甄別作用。所以,應盡量通過銀行等出票方進行全面核對,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