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大督察中屢現阻撓執法
據介紹,此次7起阻礙執法事件中,邯鄲市3起,衡水市2起,石家莊市1起,焦作市1起。和此前發生在山東濟南的企業強行扣留執法人員的情況不同,這7起事件中,被檢查企業均采取了“拒不開門”的方式,拒絕檢查。
5月13日,第三督察組發現河北省石家莊市新樂市恒際木業廠房上方有揚塵,在依法進行檢查時,該廠大門緊閉,院內工作人員聽到敲門后迅速躲避,拒絕開門接受檢查。5月13日,第二十七督察組對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凱倫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工作人員拒絕開門接受檢查。
5月15日,第十督察組對河北省邯鄲市永年縣河北雙標緊固件制造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但拒絕檢查;當日,督察組在河北省邯鄲市永年縣對雙陵村建設路44號某加工廠檢查時,該廠正在生產,拒絕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5月16日,第八督察組在河北省衡水市景縣對河北恒達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檢查時,執法人員依法出示執法證后,該公司仍然拒絕開門接受檢查。
5月18日,第十督察組在邯鄲市冀南新區對臺城鄉東城基村昌盛塑料包裝廠檢查時,企業員工看到執法人員后,拒不開門接受檢查,鄉政府和當地環保部門人員到場后,企業仍然拒不開門接受檢查。5月18日,第八督察組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抽查河東辦事處程莊組小加工企業時,該工廠正在生產,執法人員敲了20多分鐘門,該廠也沒有人開門,拒絕檢查。
暴力抗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環保部要求,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嚴肅處理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要發生一起、嚴厲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環保部環監局局長田為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此次大督察當中,發生了幾類干擾執法的情況。一類是阻撓執法;第二類是拒絕執法的行為,田為勇說,比如,企業一看督察組來了,就把門關起來了,怎么叫也不開;再有比較嚴重的,就是暴力抗法。
田為勇表示,對這幾類干擾執法,在處理方式上有所不同,比如說拒絕執法,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進行罰款;對于阻撓執法,可以實施5-10天的行政拘留,治安管理法有專門的明確規定。“暴力抗法的性質就更嚴重了,就要判刑了,可以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田為勇表示,這些量刑的標準出來以后,將來就要實行,適用哪一種就按哪一種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