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整治以下“3321”類交通違法行為
酒駕、醉駕、毒駕“三駕”類違法行為
▲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服用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仍繼續駕駛。
亂停車、亂變道、亂用燈“三亂”類違法行為
▲違反規定停放車輛;
▲不按規定變更車道、掉頭影響其它車輛正常行駛;
▲遇交通堵塞或前方機動車排隊等候或緩慢通行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占用對面車道或穿插等候車輛;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闖紅燈、闖禁行“兩闖”類違法行為
▲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通行;
▲工程運輸車不按核準時間路線通行;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時未依次等候的。
機動車不禮讓類違法行為
▲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未停車讓行;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不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交警指揮、交通標志標線控制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
各地還將在重點整治上述違法行為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本地多發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確定重點整治的交通違法行為。
整治行動開始后,各地交管部門將開展志愿勸導、直播違法和交通違法大講堂、大討論等,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曝光整治專項行動中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普法。搭建交通違法舉報平臺,落實獎勵措施,廣開渠道,鼓勵、支持群眾舉報交通違法。
對交通秩序亂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多發高發的點段,各地交管部門將開展集中整治。省公安廳交管局確定每月第三周為全省集中統一行動周(5月15日-21日;6月19日-25日;7月17日-23日;8月21日-27日;9月18日-24日;10月16日-22日;11月20日-26日;12月18日-24日),共組織8周統一行動,確保行動有重點、有步驟推進。
為確保專項行動的效果,各地將加快公安交通指揮集成平臺建設,開展交通違法大數據分析研判,梳理易致亂致堵致禍等突出交通違法的發生分布規律特點,引導整治。
加大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抓拍系統、遠光燈抓拍系統、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自動抓拍系統建設,并立即應用到實際整治執法當中,實現精準打擊。
同時對交通信號燈、交通標線標志進行深入摸排,積極整改。
省公安廳交管局還將制定督導計劃,抽調專門的業務骨干,邀請專家,采取明察暗訪方式每月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河北交通廣播)